武汉光谷建设投资公司(简称“光投公司”)集体行贿,向关南村干部每人送房子一套160平米;在《拆迁协议书》里设“阴阳条款”多领少发,克扣2乡镇过渡费22.6亿元。
我一直在举报光投公司,东湖开发区公安分局(简称“公安分局”)多年来充当光投公司的保护伞,多次打击报复我。
2008年6月10日,我去北京上访,公安分局押送我去“五里界法教班黑监狱”非法拘禁206天,什么手续都没有,涉嫌非法拘禁罪:/old/NewA-01.htm
2014年8月25日,我们实名举报光投公司克扣过渡费,区检察院不管。我们在草坪上举牌,公安分局把我们抓到派出所训诫,打击报复实名举报人:/a/weiquandongtai/20140825_134.html
2015年03月11日,我们10位实名举报人去北京,准备到中纪委、最高检举报光投公司,公安分局派警察023168和红衣服雷姓女警察,率30多人在北京站对我们围追堵截,有组织对抗中纪委的调查。
2015年8月18日,大邱村拆迁户得知拆迁腐败真相后,到光投公司门口索要《拆迁协议书》和被克扣的过渡费。公安分局明知我不是组织策划者,仍然给我扣上“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帽子,故意错误羁押我23天。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涉嫌徇私枉法罪。
2015年8月18日,我在询问笔录里,举报光投公司大量购买豹澥街户口本,涉嫌非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举报光投公司大量伪造拆迁资料,涉嫌合同诈骗罪;公安分局却不侦查追究。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涉嫌徇私枉法罪。
2015年8月18日,我把光投公司非法购买豹澥街户口本、造假诈骗的证据交给公安分局并做了笔录。这些证据本该放在我“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档案袋中,等待公安分局的调查,调查属实,就算我立功。但后来公安分局把证据退给我家人,涉嫌变相毁灭证据罪。
2015年8月18日,公安分局抓捕了拆迁户文苹果,明知她家200平米还建房被人冒领80平米,涉嫌盗窃或贪污,公安分局至今不予侦查,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涉嫌徇私枉法罪。
周永康虽然倒台了,但他的余党仍然遍布基层政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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