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农田曾经被挖成鱼塘。
整改后,涉案农田已经“退塘还田”。
“现在,土壤肥力恢复上来了……”近日,重庆市长寿区云集镇尖峰村一处田垄上,村民王某的妻子向前来回访的检察官介绍耕地恢复情况。就在5年前,这片农田还是一个鱼塘,土壤一度遭到重度破坏。
2018年3月,王某在未办理土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将尖峰村的18亩农田私自改挖成鱼塘。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工作巡查中发现后,将调查结果移交公安机关。2022年3月,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该案移送至长寿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我们第一时间到现场查看,发现农田受到了很大破坏。”检察官说。王某用挖掘机掘取田中土壤后蓄水养殖,导致涉案农田的耕作层无法进行耕种,损害了生态环境。经鉴定,涉案农田中有16亩属于永久基本农田,达到了“重度破坏”程度。该院依法对王某进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
调查中,检察官发现王某认罪态度良好,具有积极修复意愿。2022年3月底,长寿区检察院会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召开磋商会。磋商会上,王某表示愿意采取自行修复方式履行生态资源损害赔偿责任,同时自愿赔偿生态资源修复费2万元。
在农业技术专业人员的指导下,王某积极落实“退塘还田”、土壤恢复等措施。2022年4月,受损农田通过复垦验收。至此,本案公益诉讼部分完结。
鉴于王某具有自愿认罪认罚,主动修复生态资源等情节,2022年11月,经长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本报记者张博 通讯员李瑞丰)
来源:http://newspaper.jcrb.com/2023/20230413/20230413_008/20230413_008_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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