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yycg.wh12345szzx.com/xxgk/page/ajxq.html?ajid=195339967
来话内容:
2014年2月1日起施行的《湖北省耕地质量保护条例》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的耕地编制耕作层土壤再利用方案。 建设项目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耕作层土壤再利用方案的要求剥离耕作层土壤。剥离的耕作层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复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未按照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剥离耕作层土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施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损坏耕作层土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无法改正的,按照耕作层土壤的损坏面积处以每平方米3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但2022年3月,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占用武汉东湖高新区豹澥街马桥村、新春村、新光村土地,开工建设总面积约7450亩湖北东湖科学城核心区东区项目场平项目时,未按照《湖北省耕地质量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要求剥离耕作层土壤,直接进行场平施工,造成耕作层土壤面积大量损坏,应当按照《湖北省耕地质量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罚。但武汉市东湖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项目违反《湖北省耕地质量保护条例》的行为没有任何处理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办理情况:
尊敬的彭先生: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因东湖科学城建设,光谷建设公司进行了部分地表清理,未实质性建设,未造成耕作层破坏】。我局工作人员三次拨打您的电话均未接听,特此发短信告知办理情况。(详情见附件图片)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经办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科]
http://yycg.wh12345szzx.com/xxgk/page/ajxq.html?ajid=195339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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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平图片】全力提速!涉及东湖科学城17个项目建设:https://www.163.com/dy/article/H3O3NQ090545DG4X.html/uploads/allimg/220629/kexuecheng-1.png
来话内容:
【7450亩湖北东湖科学城核心区东区项目场平项目未批先用】2020年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办《通知》第六条明令:“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各项建设用地必须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报批,按照批准的用途、位置、标准使用,严禁未批先用、批少占多、批甲占乙。严格临时用地管理,不得超过规定时限长期使用。对各类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等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令限期恢复原种植条件。””《通知》要求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极端重要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承担起耕地保护责任,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依纪依规追究责任。各地区要根据本通知精神,抓紧制定和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行为立即纠正,坚决遏制新增问题发生。“但2022年3月,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顶风违反国办发明电〔2020〕24号文,在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未办理供地手续,未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情况下,就违法占用武汉东湖高新区豹澥街马桥村、新春村、新光村土地,开工建设总面积约7450亩湖北东湖科学城核心区东区项目场平项目(7450亩,应当报国务院审批)。恳请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查处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违反国办通知未批先用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耕地,人人有责,功在千秋,利在当代,集约节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东湖高新区群众以实际行动,迎接第32个全国土地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武汉局 @自然资源部 @自然资源部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
办理情况:
尊敬的彭先生: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建设单位正在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http://yycg.wh12345szzx.com/xxgk/page/ajxq.html?ajid=195047147
光谷建设24小时施工——东湖科学城建设全面提速:http://news.cnhubei.com/content/2022-07/05/content_14881393.html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29239624074256668
关于武汉光谷科学岛场平野蛮施工、损坏耕作层土壤的举报信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
我是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豹澥街马桥村村民马欢平。我们马桥村、新光村、新春村所在地被纳入东湖科学城核心区(光谷科学岛)的开发范围,在2022年大规模施工前都是原生态的地区,但今年3月起,武汉光谷科学岛场平未剥离耕作层土壤便大规模野蛮施工,造成大量耕作层损坏,令人痛心疾首。
2014年2月1日起施行的《湖北省耕地质量保护条例》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的耕地编制耕作层土壤再利用方案。 建设项目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耕作层土壤再利用方案的要求剥离耕作层土壤。剥离的耕作层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复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未按照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剥离耕作层土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施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损坏耕作层土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无法改正的,按照耕作层土壤的损坏面积处以每平方米3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但2022年3月,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占用武汉东湖高新区豹澥街马桥村、新春村、新光村土地,开工建设总面积约7450亩湖北东湖科学城核心区(光谷科学岛)东区项目场平项目时,未按照《湖北省耕地质量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要求剥离耕作层土壤,直接进行场平施工,造成耕作层土壤面积大量损坏,应当按照《湖北省耕地质量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罚。但武汉市东湖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项目违反《湖北省耕地质量保护条例》的行为没有任何处理。
恳请自然资源部责成湖北省自然资源厅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相关证据】
1、《光谷建设24小时施工——东湖科学城建设全面提速》2022年07月05日21:45 来源: 湖北日报http://news.cnhubei.com/content/2022-07/05/content_14881393.html
2、“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获悉,为落实东湖高新区管委会部署、土储委托,该公司提速东湖科学城核心区场平施工。公司所承担的7450亩场平面积之中,加速场平有4个地块,其中包括光谷科学岛重要项目武大光源大科学装置项目、配套变电站、降压站等所需用地。以豹澥街马桥村地块为例,十多个工作日完成场平任务近八成,保持高效施工进度。”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29239624074256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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