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放任假拆迁户骗取还建房,连党和国家利益都不维护。
光投公司“内鬼”勾结“拆托”大肆压榨拆迁户、倒卖豹澥户口、
虚构拆迁户、诈骗还建房、泛滥成灾。黄峰,你在那里装瞎吗?

|| 当前位置:网站主页 > 巡视巡察 >

区城管局虚假答复58个占绿违建已经处理完毕公然欺骗中央第九巡视组

时间:2025-06-18 22:14来源:光谷拉清单 作者:彭永胜 点击:
关南好品客超市无论怎么改正,始终侵占小区规划绿地,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的)影响”的情形,应该适用“限期拆除”而不是“没收”。
  联名举报信
  二十届中央第五轮巡视
  巡视对象:湖北省;
  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
  【反映对象】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湖北省政府派出机构);
  【职务】管委会党工委;
  【级别】厅局级;
  【标题】武汉东湖高新区管委会拒不强拆占用绿地的58个违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
  【主要内容】武汉东湖高新区管委会拒不强拆占用绿地的58个违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这属于: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失职;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对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制度创新。
  2021年8月31日至9月30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12月13日,督察组向湖北省反馈了督察意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首先声称“武汉东湖高新区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主动认领,迅速开展整改工作”。随后又承认,武汉市民举报占用绿地、破坏生态环境的58个违法建筑“未办结”。该管委会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时,打折扣、搞变通,拒不依法强拆这58个违法建筑,拒不恢复公共绿地原貌。这是典型的林彪式干部,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口是心非、阳奉阴违。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三款,《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作为该开发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被授权具有对其辖区内违法建设依法查处的法定职责。然而,该管委会在查处违法建设时,并不依法依规,而是滥用职权,为所欲为。
  这58个占用绿地的违法建筑,绝大部分是管委会干部、街道干部、村干部或他们的亲朋好友违建的,管委会党工委领导班子纵容包庇,予以保护,拒不依法强拆。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区城管局、各个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心的腐败干部,大肆收受名贵烟酒、接受吃请或贿赂,成了公开的秘密。2021年9月30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离开湖北以后,管委会又纵容包庇各个村委会干部,以发展集体经济的名义,大肆违建各种厂房、仓库、餐饮门面等商业设施,对外出租,收取非法租金收益。无论群众怎么举报,管委会、城管局和各个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心,就是不管,已经形成系统性腐败。群众对这种身边的特权腐败深恶痛绝。
  【诉求】恳请中央巡视组、湖北省委巡视组依法查处,深挖这58个违法建筑的保护伞、关系网,追究管委会负责城市管理、园林绿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的分管领导的法律责任,维护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严肃性。

向中央第九巡视组实名举报:武汉东湖高新区管委会拒不强拆占用绿地的58个违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
向中央第九巡视组实名举报:
武汉东湖高新区管委会拒不强拆占用绿地的58个违建,
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序号21市序号6)整改情况的公示:武汉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充当保护伞,拒不强拆违法占用绿地的58个违法建筑。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省序号21市序号6)整改情况的公示:
武汉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充当保护伞,
拒不强拆违法占用绿地的58个违法建筑。

2024-05-20长江日报第8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批2024年5月10日)

2024-05-20长江日报第8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批2024年5月10日):/uploads/allimg/250618/58weijian-huanbao2024.pdf

序号:17。
受理编号:X3HB202405100006。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关南社区三期西南角有一个彩钢平房,违法占用、破坏小区绿化带,破坏绿地生态。关东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已经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强制拆除决定书》,上述决定书早已生效。但关东街道综合执法中心至今拒不依法强拆,充当保护伞。关南村村委会看到违法侵占绿地没有任何不良后果,就继续侵占关南社区三期西侧院墙内的大片绿化带,砍伐树木,且至今拒不恢复绿地原貌,无人被问责。
行政区域: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问题类型:其他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1.关南社区三期西南角的彩钢平房占用、破坏小区绿化带,建设老年活动中心用房,未在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因小区居民强烈申请保留该处建筑,2021年9月,关东街道向东湖高新区管委会报送“关于暂缓拆除老年活动中心用房的报告”,经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同意,暂缓对关南社区三期老年活动中心用房的拆除工作,予以阶段性保留。该简易砖瓦房至今依旧保留。2.现关南社区三期西侧院墙内的绿化带长满绿植,未发现关南村村委会侵占关南社区三期西侧院墙内大片绿化带、砍伐树木情况。
是否属实:属实。
办结目标:做好对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并加大对违法建设的巡查管控力度。
处理和整改情况:东湖高新区加大违法建设巡查管控力度,对新增违法建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产生。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问责情形。


序号:19。
受理编号:X3HB202405100005。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投诉人反映: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南社区二期33栋旁的好品客超市违法占用小区绿化带,违建占地1200平方米,两层楼总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破坏绿地生态。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好品客超市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影响”,应该适用“限期拆除”。但是,关东街道综合执法中心称“好品客超市”属于“不能拆除’,适用“没收实物”。没收了好品客超市,租给关南社区居委会。这是曲解法律,充当了违建保护伞。
行政区域:新技术开发区。
问题类型:其他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2022年10月,关东街道对该超市依法作出罚没处理的行政处罚决定。因该建筑在关南村还建房屋区域范围内,关东街道委托有关企业管理,所得收益专户管理,用于改善关南社区生活环境和公共设施。该区域用地性质属于建设用地,不属于绿地,不涉及违法占绿、破坏生态的问题。
是否属实:属实。
办结目标:对违法建设依法依规处置,并加大对违法建设的巡查管控力度。
处理和整改情况:东湖高新区加大违法建设巡查管控力度,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坚决遏制新增违建产生。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问责情形。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彭永胜反映58个占用绿地的违法建筑信访事项的依法分类程序处理的回复》胆大包天,虚假答复,欺骗中央第九巡视组。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彭永胜反映58个占用绿地的违法建筑信访事项的依法分类程序处理的回复》胆大包天,虚假答复,欺骗中央第九巡视组。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于彭永胜反映58个占用绿地的违法建筑信访事项的依法分类程序处理的回复
彭永胜:
 
  2025年6月11日,您反映的武汉东湖高新区管委会拒不强拆占用绿地的58个违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问题(信访件编号:ZX420000202506111957)已解释办理完毕。
 
  经核实,信访人举报的58个占用绿地的违建问题,实际为前期反映的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58个违法破坏绿地的违法建筑未拆除的信访问题,共涉及137个投诉:
 
  1、城管局牵头2件,为高新大道地铁11号线光谷同济医院A出口以西违建彩钢瓦房的问题,现已拆除复绿完毕;武汉市光谷大道以东,绿地违建停车场的情况不属实。城管局牵头件现已整改完毕。
 
  2、关东街牵头118件,主要为关东街辖区内改变配套绿地和园区占绿问题,以及规划绿地尚未实施绿化的占绿以及硬化问题。关东街和佛祖岭街共同牵头1件。关东街核实已经整改完毕。

  3、佛祖岭街牵头7件,主要为佛祖岭街辖内改变配套绿地和厂房占绿问题,以及规划绿地尚未实施绿化的占绿以及硬化问题。关东街和佛祖岭街共同牵头1件。佛祖岭街道核实已经整改完毕。
 
  4、九峰街牵头的4件均为同一重复案件,经环保局指导已经阶段性销号,反映的建筑未压占生态底线。
 
  5、涉及规划局、建设局、花山街、龙泉街牵头的共计5件均为14家搅拌站占用生态底线相关投诉。前期搅拌站问题由建设局牵头整治、各相关街道配合整改(其中关东3家、九峰2家、豹獬4家、花山2家、龙泉1家、滨湖2家),按照区环保局停工停产和去功能化的整改要求,上述14家搅拌站现已全部拆除整改完毕,
 
  如对上述意见不服,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武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经办人:陈晶 联系电话:18302719702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5年6月18日

区城管局谎称关东街占绿违建已整改完毕,欺骗中央第九巡视组。关南好品客超市无论怎么改正,始终侵占小区规划绿地,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的)影响”的情形,应该适用“限期拆除”。不属于“不能拆除”的情形,武汉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和关东街道办事处“没收好品客超市”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区城管局谎称关东街占绿违建已整改完毕,欺骗中央第九巡视组。关南好品客超市无论怎么改正,始终侵占小区规划绿地,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的)影响”的情形,应该适用“限期拆除”。不属于“不能拆除”的情形,武汉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和关东街道办事处“没收好品客超市”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武汉东湖高新区城管局谎称关东街占绿违建已整改完毕,欺骗中央第九巡视组。关南社区三期西南角的老年活动中心,无论怎么改正,始终侵占小区规划绿地,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的)影响”的情形,应当适用“限期拆除”。但武汉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和关东街道办事处拒不拆除,保留至今,充当违建保护伞。

  区城管局谎称关东街占绿违建已整改完毕,欺骗中央第九巡视组。关南社区三期西南角的老年活动中心,无论怎么改正,始终侵占小区规划绿地,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的)影响”的情形,应当适用“限期拆除”。但武汉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和关东街道办事处拒不拆除,保留至今,充当违建保护伞。


2022-11-12《关南社区好品客超市违建至今拒不依法拆除》:/a/fubaizhengju/20221112_964.html

2022-11-12《关南社区三期西南角彩钢瓦房违建至今拒不依法强拆》:/a/fubaizhengju/20221112_963.html

(责任编辑:admin)

起诉举报光投公司联系电话

15972107637

友情链接:光谷建设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湖北省云上供地平台 天地图 拉清单博客 武汉光谷
光谷拉清单:www.laqingdan.xyz 版权没有 可任意转载
网站关注征地拆迁范围:流芳街、豹澥街、九峰街、龙泉街、滨湖街、花山街、左岭街
联系QQ:2731717630;联系电话:15972107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