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开发区建设局回复3块绿地未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碑被非法侵占
东湖开发区建设局回复3块绿地未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碑被非法侵占
绿地1被侵占拟建航空展览馆:
辩解:武汉中航通飞和管委会签了合同,取得了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反驳:公园绿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武汉中航通飞公司并没有买去。武汉中航通飞公司买的土地是公园绿地南边的一块建设用地。
辩解:管委会和武汉中航通飞公司签了补充协议,允许武汉中航通飞公司在公园绿地里代建城市公园。反驳:允许该公司代建城市公园,该公司就可以改变土地性质,在绿地里塞入8073.68平米的航空展览馆项目、地下车库、1508平米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吗?该公司就可以挖山破坏原始风貌吗?该公司挖山、建展览馆取得了环评报告吗?
辩解:部分树木申请了移栽,部分树木就地处理。反驳:公园绿地内的松树林的砍伐,没有办理砍伐证。
关键问题没有回答:是不是侵占绿地?是不是违建?准备如何处罚?
该绿地现状:武汉中航通飞公司至今仍然在公园绿地里违法施工,违建展览馆护坡,拒不退出公园绿地。
东湖开发区建设局回复3块绿地未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碑被非法侵占
绿地2被侵占建变电站:
辩解:东湖开发区建设局园林科根据管委会领导们召开的2次会议精神和光投公司的申请,办理了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绿地的树木砍伐移栽手续。反驳:领导开个会就可以绕过法定程序,违反《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五条、第四十条,侵占绿地违建变电站?根本不需要规划许可证、不需要环评报告、不需要施工许可证?
类似典型案例:甘肃省一纸会议纪要绕过法定程序占地盖楼,会议纪要盖过《城乡规划法》。地方领导随意干预规划,以出会议纪要等形式绕开法定程序。2015年,甘肃省兰州市在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就根据一份“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建设了兰东花园居住小区项目,并且侵占了超过1万平方米的森林公园。住建部稽查办公室主任王早生称兰州市的行为是“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严重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五条、第四十条等规定”。相关新闻:《2015年住建部挂牌督办9起典型违建案件》:http://news.ifeng.com/a/20150616/43981223_0.shtml
关键问题没有回答:该绿地是不是未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碑?是不是侵占绿地?是不是违建变电站?准备如何处罚?
东湖开发区建设局回复3块绿地未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碑被非法侵占
绿地3被侵占:
辩解:确实存在侵占绿地现象,不过1年半前就查处了。反驳:根本就没有认真处罚,几家公司还在侵占绿地,拒绝退出绿地。
关键问题没有回答:侵占绿地是如何查处的?查处后,侵占绿地的几家公司退出绿地了吗?
再问一问:这3块绿地是否确实没有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碑?3块绿地被非法侵占是不是至今未处罚、未恢复原状?绿线管理是不是形同虚设,执行得很不好?是不是不符合“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3块绿地是否在进行整改?是否设立了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碑,以便迎接湖北省住建厅的普查和住建部的抽查?这些问题坐等武汉市园林局规划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