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牌罢免武汉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韩凌,不立案不裁定,包庇22.6亿元特大拆迁腐败窝案。
关于罢免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韩凌的建议书
关于罢免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韩凌的建议书
举牌罢免武汉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韩凌,不立案不裁定,包庇22.6亿元特大拆迁腐败窝案。
举牌罢免武汉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韩凌,不立案不裁定,包庇22.6亿元特大拆迁腐败窝案。
举牌罢免武汉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韩凌,不立案不裁定,包庇22.6亿元特大拆迁腐败窝案。
举牌罢免武汉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韩凌,不立案不裁定,包庇22.6亿元特大拆迁腐败窝案。
举牌罢免武汉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韩凌,不立案不裁定,包庇22.6亿元特大拆迁腐败窝案。
举牌罢免武汉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韩凌,不立案不裁定,包庇22.6亿元特大拆迁腐败窝案。
举牌罢免武汉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韩凌,不立案不裁定,包庇22.6亿元特大拆迁腐败窝案。
举牌罢免武汉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韩凌,不立案不裁定,包庇22.6亿元特大拆迁腐败窝案。
关于罢免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韩凌的建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现提出建议,建议武汉市委组织部、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罢免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韩凌027-87788336的职务。
事实与理由:
拆迁户彭永胜15972107637拆迁合同纠纷案、王建红18108626892拆迁合同纠纷案、熊立成18108659556诉城管违法强拆案,东湖开发区法院一律枉法裁判,导致矛盾激化。彭永胜等人在诉讼中多次扬言,枉法裁判就发动群众,但该法院一意孤行,执意枉法裁判。这种愚蠢而刁蛮的行为,不仅没有化解矛盾,反而激化了矛盾,激怒了彭永胜等人。彭永胜搭建了光谷揭露网:www.jieluwang.com 公开拆迁腐败黑幕;彭永胜等人随即向流芳街、豹澥镇的拆迁户大肆揭露拆迁公司——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集体行贿、拆迁协议大面积造假、克扣22.6亿元拆迁过渡费的贪污犯罪行为,并不断发动群众,导致随后参加诉讼的拆迁户一下子从3人上升为24人。
随后,武汉东湖开发区流芳街拆迁户:向德安13871382086、向德全18971415217、向德平15871773038、向德丰18007168032、桂姣、徐延钦13720264926、徐世龙13297930937、徐世红15927464882、徐世刚13429873348、徐世高18971682675、刘世满18707139673、陈少烦15827007405、吴彩霞15107146675、舒治珍15007187130、邓琼珍13971513173、叶玉枝13554140968、舒学安15171508492、江永英15337206046、陈华清15337217845、黄正清15927371653、李玉明15827303221、王荷花18971457125等人,向东湖开发区法院起诉拆迁公司——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索要被该公司非法侵占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和被克扣的拆迁过渡费;杨先红13517247061向东湖开发区法院起诉武汉市城管执法局非法强拆;周细英15527082475向东湖开发区法院起诉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索要《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以上24人依法起诉,东湖开发区法院既不立案、也不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
该法院凡是拆迁案一律枉法裁判的行为,违反了《法官法》三十二条关于“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三)徇私枉法;(八)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的规定;
该法院凡是拆迁案一律不立案不裁定的行为,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关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的规定;违反了《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二条关于“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的规定;违反了《法官法》三十二条关于“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七)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九)拖延办案,贻误工作”的规定。
该法院的违法犯罪行为,应该按照《法官法》第三十三条“法官有本法第三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第三十四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的规定进行处罚。
对于该法院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多次向该法院立案庭027-87788379、027-87788216、立案庭林庭长027-87788516、院长接待日值班的副院长反映,但是问题仍然未得到解决。我们认为该法院的行为涉嫌渎职、徇私枉法,应该追究其领导的法律责任。武汉东湖开发区法院院长韩凌不依法办事,不是在为政府分忧,而是在给政府添乱,在火上浇油,在激化矛盾,应该立即罢免。
罢免建议提交人: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