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清单 laqingdan.xyz 揭露武汉关南社区四期1500套拆迁还建房中约500套涉嫌被诈骗
光投公司“内鬼”伙同“拆托”大肆压榨拆迁户、向拆迁户强卖户口获取暴利、大面积伪造拆迁协议书,大面积贪污拆迁户的还建房,触目惊心。黄峰,你在那里装瞎吗?

|| 当前位置:网站主页 > 维权动态 >

【保护伞】举牌建议罢免武汉东湖法院渎职院长韩凌

时间:2014-07-09 09:43来源:光谷揭露网 作者:光谷揭露网 点击:
【保护伞】2014-7-7:罢免武汉东湖开发区法院院长韩凌027-87788336。24拆迁户起诉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法院既不立案也不裁定,就是为了包庇该公司克扣拆迁过渡费22.6亿元的特大腐
  【保护伞】2014年7月7日:20位拆迁户举牌,建议罢免武汉东湖开发区法院院长韩凌027-87788336。24拆迁户起诉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法院既不立案 也不裁定,就是为了包庇该公司克扣拆迁过渡费22.6亿元的特大腐败窝案。此前,该院拒不向检察院移交庭审中发现的“22.6亿元拆迁过渡费被克扣”的犯 罪线索证据,徇私枉法包庇贪腐。

举牌罢免武汉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韩凌,不立案不裁定,包庇22.6亿元特大拆迁腐败窝案。

举牌罢免武汉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韩凌,不立案不裁定,包庇22.6亿元特大拆迁腐败窝案。

关于罢免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韩凌的建议书

关于罢免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韩凌的建议书

关于罢免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韩凌的建议书

关于罢免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韩凌的建议书

举牌罢免武汉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韩凌,不立案不裁定,包庇22.6亿元特大拆迁腐败窝案。

举牌罢免武汉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韩凌,不立案不裁定,包庇22.6亿元特大拆迁腐败窝案。

举牌罢免武汉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韩凌,不立案不裁定,包庇22.6亿元特大拆迁腐败窝案。

举牌罢免武汉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韩凌,不立案不裁定,包庇22.6亿元特大拆迁腐败窝案。

举牌罢免武汉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韩凌,不立案不裁定,包庇22.6亿元特大拆迁腐败窝案。

举牌罢免武汉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韩凌,不立案不裁定,包庇22.6亿元特大拆迁腐败窝案。

举牌罢免武汉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韩凌,不立案不裁定,包庇22.6亿元特大拆迁腐败窝案。

举牌罢免武汉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韩凌,不立案不裁定,包庇22.6亿元特大拆迁腐败窝案。

举牌罢免武汉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韩凌,不立案不裁定,包庇22.6亿元特大拆迁腐败窝案。

举牌罢免武汉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韩凌,不立案不裁定,包庇22.6亿元特大拆迁腐败窝案。

举牌罢免武汉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韩凌,不立案不裁定,包庇22.6亿元特大拆迁腐败窝案。

举牌罢免武汉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韩凌,不立案不裁定,包庇22.6亿元特大拆迁腐败窝案。

举牌罢免武汉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韩凌,不立案不裁定,包庇22.6亿元特大拆迁腐败窝案。

举牌罢免武汉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韩凌,不立案不裁定,包庇22.6亿元特大拆迁腐败窝案。

举牌罢免武汉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韩凌,不立案不裁定,包庇22.6亿元特大拆迁腐败窝案。

举牌罢免武汉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韩凌,不立案不裁定,包庇22.6亿元特大拆迁腐败窝案。


关于罢免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韩凌的建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现提出建议,建议武汉市委组织部、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罢免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韩凌027-87788336的职务。

事实与理由:

  拆迁户彭永胜15972107637拆迁合同纠纷案、王建红18108626892拆迁合同纠纷案、熊立成18108659556诉城管违法强拆案,东湖开发区法院一律枉法裁判,导致矛盾激化。彭永胜等人在诉讼中多次扬言,枉法裁判就发动群众,但该法院一意孤行,执意枉法裁判。这种愚蠢而刁蛮的行为,不仅没有化解矛盾,反而激化了矛盾,激怒了彭永胜等人。彭永胜搭建了光谷揭露网:www.jieluwang.com 公开拆迁腐败黑幕;彭永胜等人随即向流芳街、豹澥镇的拆迁户大肆揭露拆迁公司——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集体行贿、拆迁协议大面积造假、克扣22.6亿元拆迁过渡费的贪污犯罪行为,并不断发动群众,导致随后参加诉讼的拆迁户一下子从3人上升为24人。

  随后,武汉东湖开发区流芳街拆迁户:向德安13871382086、向德全18971415217、向德平15871773038、向德丰18007168032、桂姣、徐延钦13720264926、徐世龙13297930937、徐世红15927464882、徐世刚13429873348、徐世高18971682675、刘世满18707139673、陈少烦15827007405、吴彩霞15107146675、舒治珍15007187130、邓琼珍13971513173、叶玉枝13554140968、舒学安15171508492、江永英15337206046、陈华清15337217845、黄正清15927371653、李玉明15827303221、王荷花18971457125等人,向东湖开发区法院起诉拆迁公司——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索要被该公司非法侵占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和被克扣的拆迁过渡费;杨先红13517247061向东湖开发区法院起诉武汉市城管执法局非法强拆;周细英15527082475向东湖开发区法院起诉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索要《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以上24人依法起诉,东湖开发区法院既不立案、也不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

  该法院凡是拆迁案一律枉法裁判的行为,违反了《法官法》三十二条关于“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三)徇私枉法;(八)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的规定;

  该法院凡是拆迁案一律不立案不裁定的行为,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关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的规定;违反了《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二条关于“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的规定;违反了《法官法》三十二条关于“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七)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九)拖延办案,贻误工作”的规定。

  该法院的违法犯罪行为,应该按照《法官法》第三十三条“法官有本法第三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第三十四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的规定进行处罚。

  对于该法院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多次向该法院立案庭027-87788379、027-87788216、立案庭林庭长027-87788516、院长接待日值班的副院长反映,但是问题仍然未得到解决。我们认为该法院的行为涉嫌渎职、徇私枉法,应该追究其领导的法律责任。武汉东湖开发区法院院长韩凌不依法办事,不是在为政府分忧,而是在给政府添乱,在火上浇油,在激化矛盾,应该立即罢免。

  罢免建议提交人:

  2014年7月7日
 

(责任编辑:admin)

起诉举报光投公司联系电话

15972107637

拉清单:www.laqingdan.xyz 版权没有 可任意转载
网站关注征地拆迁范围:流芳街、豹澥街、九峰街、龙泉街、滨湖街
联系QQ:2731717630;联系电话:15972107637。
邮箱:jieluwangcom@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