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湖北省国土资源厅2005年7月1日的《鄂土资函[2005]117号》批准征用关南村土地,批文有效期为2年,但是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直到2010年4月27日才发布《征收土地公告[2009]第67号》,正式实施征地,征地批文已经失效。东湖开发区管委会拿过期的征地批文,欺骗了整个关南村的拆迁户。
3、《鄂土资函[2005]117号》批准征用46.4791公顷土地,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实际征收土地152.7422公顷,少批多征,严重违法。
《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武新土规信答字第(2018)149号
《建设用地批准书》[2009]67号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2017(002)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征收土地公告[2009]第67号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征收土地公告[2009]第67号
关南村
武汉市2009年度城中村第5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关南村)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鄂土资政信[2017]27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鄂土资政信[2017]27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鄂土资函[2005]117号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
武汉市城中村改造2004年第五批次建设用地的函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鄂土资函[2005]117号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
武汉市城中村改造2004年第五批次建设用地的函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续表一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续表二
征用土地方案
征用土地方案续一
2000年关东街土地面积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