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叔”女儿女婿贪污案昨二审开庭
2014-07-23 16:20 来源:中安在线
(资料图)
备受关注的合肥“房叔”系列案又有了新进展。合肥“房叔”方广云女儿、女婿一审均因贪污罪被判刑5年,两人不服判决并当庭提起上诉。昨日上午,该案在市中院二审开庭。
夫妻一审均判五年
今年1月24日,合肥“房叔”系列案第一次开庭。方广云的女儿方某某与女婿范某某因涉嫌贪污罪在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庭审中,二人均表示自愿认罪。5月16日上午,瑶海区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范某某、方某某与方广云经事先合谋,并相互勾结,实施违规迁移户口、虚假办理拆迁安置相关手续等行为,骗取管委会拆迁安置房及拆迁补偿费,价值共计602353.1元,范某某、方某某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在共同犯罪中,范某某、方某某参与犯罪,系从犯,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范某某、方某某主动退回安置房三套共计270平方米,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属于自首。由此以贪污罪判决范某某和方某某有期徒刑5年,没收个人财产各4万元。范某某和方某某当庭表示将上诉。
二人均称“不知情”
昨天上午,合肥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范某某表示对于自己的户口被迁起先并不知情,也没有参与购房协议的签订,而且房屋钥匙也一直是由方广云保管。范某某辩护律师认为,范某某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构不成贪污罪;范某某的户口迁移属于正常婚迁,由方广云一手包办,范某某并不知情。
方某某的律师也表示,方某某对自己户口被迁也不知情,户口迁移也是由方广云一手包办的,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方某某完全没有参与,不构成合谋,而且方某某同样构不成贪污罪的主体。
对此,检方予以辩驳。检方表示,虽然两人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两人利用方广云职务之便,获取非法利益,属从犯,同样犯贪污罪,应判处10年以上刑期,但因犯罪情节较轻从轻处罚判处5年有期徒刑。
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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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房叔”的女儿女婿犯贪污罪均获刑5年
2014年05月16日 来源: 中安在线
合肥“房叔”方广云利用负责审核拆迁安置的便利条件,伪造虚假证明材料,女儿、女婿从中获利270平米的拆迁安置面积,并套取三套房屋。该案于今年1月24日上午在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中,二人均表示自愿认罪。但是辩护人认为两人非国家工作人员,不属于贪污罪的主体资格,对公司机关指控的罪名持有疑议。
瑶海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范某某、方某某与方广云经事先合谋,并相互勾结,由担任站北社居委党支部书记的方广云,在协助合肥市瑶海工业园区管委会从事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等行政管理工作期间,利用负责安置人口资格认定、安置费审核等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被告人范某某、方某某分工实施违规迁移户口、虚假办理拆迁安置相关手续等行为,骗取管委会拆迁安置房及拆迁补偿费,价值共计602353.1元,范某某、方某某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由于在共同犯罪中,范某某、方某某参与犯罪,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系从犯,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范某某、方某某因群众举报社居委干部贪污安置房问题,主动退回安置房三套共计270平方米,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属于自首。由此以贪污罪判决范某某和方某某有期徒刑5年,没收个人财产各4万元。范某某和方某某当庭表示将上诉。
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3日,方广云因涉嫌占有安置面积1725平方米,占有补偿费等70多万元,已经被提起公诉,该案也将开庭审理。(记者黄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