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就一户,拆迁公司的人说有多的户口可以卖给我,所以我花4万元买了个户口多得了补偿款。”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豹澥镇九龙村村民李民发说。
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本是拆迁公司的员工,却非法倒卖老人户口给拆迁户获取拆迁补偿款,从中牟利……
儿子变老人 多拿补偿款
2009年,适逢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豹澥镇九龙村房屋拆迁征地。
村民李民发迟迟没有同意拆迁,因为小儿子未满22岁,跟自己在一个户口里,无法拿到拆迁补偿款。
同年8月,拆迁公司员工邹强和村支书来到李民发家,为拆迁进行再次沟通。得知李民发想让儿子作为“一户”进行补偿,邹强当即表示自己手头有老人户口,可以用来谈拆迁补偿款。“谈成之后,你就给我4万元。”邹强说。
想着如果买个老人户口,就可以拿到拆迁补偿款,李民发立即和邹强达成一致。后来,李民发果然用买来的户口与光谷某投资建设公司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拿到了补偿款。
买户口增人头拿钱
2009年3月,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要修光谷八路,动员村民拆迁。想到补偿是按人头计算,村民王爱国觉得很“吃亏”,因为家里只有自己和儿子两口人。让他更郁闷的是,儿子的户口被打了回来,无法拿到补偿款。
这时,负责拆迁的邹强和邹启明称手上有户口卖。王爱国花了7.5万元,买了两个户口和身份证。3天后,王爱国就拿到了拆迁补偿款。
低价买老人户口再转卖
后卖户口案发,2012年7月,邹强和邹启明向警方投案。据交代,邹强先用10万元,向他人购买了4本户口簿和身份证,然后再转手以3.5万元至4万元不等的价格卖给拆迁户用来获取拆迁补偿款,从中牟利。其中,邹强先后3次非法买卖他人户口簿4本,身份证4张;邹启明先后2次非法买卖他人户口簿2本,身份证2张。而且,邹强和邹启明每次都特意选取附近村子岁数较大的老人户口,因为他们知道,有的家属怕老人活不到自家房子谈拆迁补偿款之时,认为不如卖户口换现钱,所以邹强、邹启明可用低价买到户口。
记者昨悉,因涉嫌非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邹强和邹启明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管制两年。(文中涉及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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