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清单 laqingdan.xyz 揭露武汉关南社区四期1500套拆迁还建房中约500套涉嫌被诈骗
光投公司“内鬼”伙同“拆托”大肆压榨拆迁户、向拆迁户强卖户口获取暴利、大面积伪造拆迁协议书,大面积贪污拆迁户的还建房,触目惊心。黄峰,你在那里装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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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犯罪】武汉中航通飞公司9387万元土地出让金违规返还

时间:2017-07-24 18:48来源:光谷揭露网 作者:光谷揭露网 点击:
【涉嫌犯罪】武汉中航通飞公司9387万元土地出让金违规返还,相关负责人涉嫌滥用职权罪、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违法违规】政府部门征收关南村钱李湾的50亩土地白送给开发商——武汉中航通飞特种飞行器有限公司

  武汉中航通飞特种飞行器有限公司通过土地公开市场摘牌方式取得光谷大道以东,雄楚大道以南宗地号为EP(2013)045B地块50亩的土地使用权,已付清全部土地价款9,387.67万元。然后政府给该公司财政补贴9,387万元,这笔钱将被视为公司净收益。赚钱真容易啊!9387万元÷50亩=187.74万元/亩。

  《关于合资开发武汉EP(2013)045B项目的关联交易公告》PDF下载链接1:/uploads/allimg/170724/EP-2013-045B.pdf

  《关于合资开发武汉EP(2013)045B项目的关联交易公告》PDF下载链接2:http://pan.baidu.com/s/1cMazmQ

  违反2014年9月1日起实施的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禁止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奖励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价款:http://www.mlr.gov.cn/zwgk/flfg/201406/t20140609_1319864.htm 依据第三十七条,应该追究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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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击武汉7月土地拍卖 经开集中出让6宗地块》:9:30 位于东湖高新的商服地块P(2015)059号被武汉中航通飞特种飞行器有限公司底价拿下。成交价为9012万元。楼面地价为1018元/平,亩单价为258万元。P(2015)059号地块位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以东,高新大道以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8274.90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3.8。距离光谷广场大约15分钟, 周边以老小区为主,有光谷丽岛漫城,光谷陆景苑、关山街葛光社区等等。目前缺乏大型的商业配套。在该地块附近,有光谷光谷火车站和地铁的换乘站,公交枢纽和关山客运站。地块价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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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律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14号)2000年6月16日颁布实施,第六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以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在三十亩以上,并且出让价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额标准的百分之六十的;(二)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第七条:实施第六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致使国家和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一)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在六十亩以上,并且出让价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额标准的百分之四十的;(二)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来源:http://www.mnr.gov.cn/zt/zh/xzzfgs/yj/sf/201702/t20170206_2029907.html
 
  2、《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高检发〔2001〕13号)第二十条: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一)重大案件:1、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在六十亩以上,并且出让价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额标准的百分之六十的;2、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特大案件:1、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在九十亩以上,并且出让价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额标准的百分之四十的;2、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来源:http://www.sxdi.gov.cn/zcfg/gjflfg/201511167804.html
 
  3、《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国土资发〔2005〕176号)第五条第(四)款规定:擅自同意减少、免除、缓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滥用职权的,应及时予以立案。来源:http://f.mnr.gov.cn/201702/t20170206_1436136.html

  4、《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高检发释字〔2006〕2号)第一条第(二十二)款规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第四百一十条):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30亩以上,并且出让价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额标准的百分之六十的;2.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额30万元以上的;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4.非法低价出让林地合计30亩以上,并且出让价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额标准的百分之六十的;5.造成国有资产流失30万元以上的;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来源:https://www.spp.gov.cn/jwzn/201404/t20140428_71447.shtml

  5、《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第五条规定:低于最低价标准出让土地,或以各种形式给予补贴或返还的,属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来源: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6/content_421751.htm

  6、《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68号)第十条:“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都不得以“招商引资”、“旧城改造”、“国有企业改制”等各种名义减免土地出让收入,实行“零地价”,甚至“负地价”,或者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来源:http://www.mof.gov.cn/gkml/caizhengwengao/caizhengbuwengao2007/caizhengbuwengao20075/200805/t20080519_26378.htm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2006年12月17日发布: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都不得以“招商引资”、“旧城改造”、“国有企业改制”等各种名义减免土地出让收入,实行“零地价”,甚至“负地价”,或者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来源:

  8、《国土资源部<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6〕307号)第七条,再次重申“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工业用地出让的监督管理。低于最低价标准出让工业用地,或以各种形式给予补贴或返还的,属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来源:http://f.mnr.gov.cn/201702/t20170206_1436122.html

  9、《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2008年6月1日施行:第八条: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违反土地管理规定,滥用职权,非法低价或者无偿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有前款规定行为,且有徇私舞弊情节的,从重处分。第九条: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一)……(三)违反规定减免或者变相减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来源:http://www.mnr.gov.cn/zt/zh/xzzfgs/yj/gz/201702/t20170206_2029891.html

  10、《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2014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经营性用地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价格。各类有偿使用的土地供应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用地最低价标准。禁止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奖励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价款。来源: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4/content_2736111.htm

  11、《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2014年11月27日发布:严禁对企业违规减免或缓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优惠价格或零地价出让土地;严禁低价转让国有资产、国有企业股权以及矿产等国有资源。来源: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4-12/09/content_9295.htm

  12、《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国土资发〔2014〕117号)2014年9月10日发布:15.1.1移送情形,第二款: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违法批准、占用土地、违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贪污贿赂、渎职等行为,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在调查终结后,应当依法及时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来源: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5/content_2814806.htm

  13、《常见职务犯罪解读 |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六、重特大案件标准:根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试行)》(高检发〔2001〕13号),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重大案件标准为:(1)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在六十亩以上,并且出让价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额标准的百分之六十的;(2)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特大案标准为:(1)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在九十亩以上,并且出让价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额标准的百分之四十的;(2)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来源:http://www.ccdi.gov.cn/toutiao/201907/t20190726_197818.html

  14、《刑法》(主席令第30号)第四百一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来源:http://www.npc.gov.cn/wxzl/wxzl/2000-12/17/content_4680.htm

  15、《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源:https://www.spp.gov.cn/spp/fl/201802/t20180207_365256.shtml

  1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建议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依法履行职责,并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出现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继续扩大等紧急情形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十五日内书面回复。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源: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t/202012/t20201230_504430.shtml#2

  17、《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来源:https://www.spp.gov.cn/spp/fl/201802/t20180207_365256.shtml

  18、《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认为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违法违纪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监察机关、该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认为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来源:https://www.spp.gov.cn/spp/fl/201802/t20180207_365256.shtml

  19、《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审计机关等国家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应当移送监察机关,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来源:http://www.npc.gov.cn/zgrdw/npc/xinwen/2018-03/21/content_2052362.htm

  20、《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十九条: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公职人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或者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等违法行为,涉嫌构成职务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监察法等法律规定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监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处理。来源: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08/14/content_5534841.htm


  实名举报:武汉中航通飞公司50亩土地出让金9387万元违规返还,相关负责人涉嫌滥用职权罪、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武汉中航通飞公司花9387万元买下50亩土地,然后政府涉嫌以补贴名义把9387万元返还给该公司,违反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应该退还。
  百度搜索相关信息:
  中航地产:《关于合资开发武汉EP(2013)045B项目的关联交易公告》: http://sj.cfi.cn/newspage.aspx?client=phone&id=20160627002898
  中航通飞50亩地,地块编号:P(2015)059号地块,成交价9012万,武汉中航通飞特种飞行器: http://m.leju.com/news-wh-6024008785541250936.html

  向:武汉市纪委监委实名举报。您的举报信已提交成功,请妥善保存查询码(1FDAI38J83GGFG67VJ49),以便查询举报信息。 您反映问题的电子邮件本网站已收到。 http://hubei.12388.gov.cn/wuhanshi/
  向:湖北省纪委监委实名举报。 您的举报信已提交成功,请妥善保存查询码(153BDH7458DEI8I522LE),以便查询举报信息。 http://hubei.12388.gov.cn/ 您反映问题的电子邮件本网站已收到。
  向中纪委、国家监察委实名举报:https://www.12388.gov.cn/html/index_form.html 查询码(B5D157E03DF1FYRN9F7T)。您反映问题的电子邮件本网站已收到。
  向:湖北检察,微信举报:反馈:您已成功提交,我们会及时处理,请保存以下信息以便查询处理结果。查询号:00001823702;密码:605315。


  相关案例:

  人民网《安徽黄山市政协原副主席覃金平犯两罪一审获刑六年》:法院经审理查明,覃金平在担任黄山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期间,在没有审查黄山外航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资金实力的情况下,私自决定为该企业垫付土地出让金;违反规定将黄山市经济开发区收购的黄山博大科技有限公司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无偿转让给黄山正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违反规定与黄山联强纺织有限公司签订“优惠条款”,并在联强公司未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况下,以奖励之名返还土地出让金,上述三次滥用职权共造成国家经济损失3540余万元。法院另外还查明,覃金平在担任黄山市屯溪区区长、黄山市政府秘书长、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少缴土地出让金、承揽市政工程、房地产开发、人事安排、职务升迁等方面谋取利益,共收受贿赂人民币41万余元、美元2000元及黄金10克。法院认为,覃金平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收受贿赂数额巨大,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覃金平滥用职权、受贿罪均不构成自首。鉴于覃金平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案发后退出了部分受贿赃款,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0万元。

  新华网《安徽滁州原市委书记江山受贿433万余元 一审被判刑12年》:检察机关指控,江山在滁州市任职期间,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因返还土地出让金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6852万余元。此外,1999年到2013年间,江山利用在黄山市、安徽省旅游局、滁州市任职期间的职务便利,在土地出让金返还、项目开发建设、风景区等级申报、旅游发展资金发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433万余元。芜湖市中级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审判处江山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40万元,违法所得433万余元予以追缴。

  网易新闻《开发商获返还土地出让金8000万(图)》:武汉市新洲区原区委书记王世益滥用职权、受贿案近日在湖北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在王世益被指控的犯罪情节中,不少涉及违规减免土地出让金。检察机关指控,广东东莞一名商人准备在新洲区新建五星级酒店,以1.32亿元拍得250亩商业开发用地。这名商人送给王世益3万港元和一块名牌手表后,王世益同意政府以“返还企业发展金”名义返给企业土地出让金8000万元,案发前已实际返还5975万元。除起诉案情外,据记者调查,新洲区内5家房地产企业经王世益等人“关照”,在没有任何政策依据情况下,少缴土地出让金近5000万元,国土部门对土地证照办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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