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全市督察问题整改暨2023年例行督察举证工作会议
5月19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全市督察问题整改暨2023年例行督察举证工作会议。
会议通报了我市自然资源督察整改、举证等工作进展情况,各单位就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打算作汇报发言。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脚踏实地抓落实,真正将这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要责任明确分工加协作,理清工作思路和方法,分管领导领衔督办,确保如期推进整改任务完成;要加强督办,真抓实改,对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要及时通报、约谈、问责。
督察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保证政令畅通、重大决策部署执行落实的有力手段。开展以耕地保护为主要内容的督察,是对各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的一次监督检查,也是对自然资源领域践行新发展理念的一次把脉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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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东津新区和随州市高新区被国家通报:/a/zhangeng/20230414_11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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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侵占耕地挖湖造景,超标准建设绿化带和绿色通道问题(13个)
6.湖北省襄阳市东津新区党工委违规决策占用耕地实施绿化建设。
襄阳东津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津新区管委会所属国有企业)2020年11月至2022年5月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848.83亩,对襄阳市东津新区陈家沟、东大沟、浩然河、高排河等4个河渠两侧实施绿满东津绿化建设。
襄阳市东津新区党工委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印发后,仍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在东津新区全面开展绿化工作,推动在陈家沟、东大沟等河渠两侧占用耕地开展绿化建设。襄阳市和东津新区自然资源部门监管不力,未及时制止该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督察指出问题后,东津新区管委会通过恢复耕种、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等方式进行了部分整改。
五、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力、弄虚作假(3个)
3.湖北省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执法不严,淅河镇独山村委会在村部前坪广场硬化地面上覆土虚假整改。
随州市高新区淅河镇独山村委会2022年2至8月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淅河镇独山村土地3.96亩(耕地2.43亩,永久基本农田2.02亩)建设村部前坪广场。同年10月,为应付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检查,独山村委会在硬化广场上铺垫化纤隔层后简单覆土约20厘米,实际未拆除复垦;11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发现该项目虚假整改。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在2022年卫片执法中发现了该违法用地问题,但未立案查处;在督察举证环节未认真核实,上报为已复垦到位,与实际情况不符。
督察指出问题后,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督促独山村委会拆除水泥硬化地坪,并进行复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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