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对象: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湖北省政府派出机构)
职务:管委会党工委全体领导
级别:厅局级
2024年11月18日,关东街道办事处公示的《关南村湖口末期分房明细表》虽然隐藏了“被拆房屋编号”,但群众仍然发现了“陈德才、许长利、刘传芬、孙纯、魏道福”等假拆迁户,他们没有建房、没有“被拆房屋编号”,盗用他人“被拆房屋编号”谎称是自己的房子,并倒卖户口虚构成拆迁户,勾结光投公司签订《拆迁协议》套取还建房转手倒卖,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涉嫌诈骗罪或贪污罪。
根据(2019)最高法行申9544号,这些假拆迁户无法提供本人名下的《土地使用证》《私人建房许可证》,不能领取还建房。
关于“武汉东湖高新区倒卖户口、虚构拆迁户、诈骗还建房、泛滥成灾”的举报,区纪工委已查证属实,并将线索移送区公安分局了。
多份判决(2018)鄂0192民初311号之一、(2018)鄂0192民初428号、(2018)鄂0192民初430号之一、(2017)鄂0192民初4716号、(2018)鄂0192民初424号、(2018)鄂0192民初2222号、(2018)鄂0192民初4715号、(2019)鄂01民终6426号、(2016)鄂0192刑初328号,也认为这是骗取国家拆迁利益,涉嫌犯罪,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2025年2月12日,群众到公安部举报“武汉东湖高新区倒卖户口、虚构拆迁户、诈骗还建房、泛滥成灾”,公安部人民来访接待室出具《转送去向告知单》责令武汉东湖高新区公安分局【甄别处理】。
2025年3月18日,关东街道办事处【在区公安分局没有甄别假拆迁户的情况下】突击分房,被紧急叫停,说明相关部门也意识到突击分房不合法。然而在权衡利弊10多天后,武汉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党工委还是以集体决策名义,指使关东街道办事处,赶在中央巡视组来湖北前,于2025年3月31日突击分房,导致大量还建房被假拆迁户成功冒领。
还建房是用国家财政资金建设的,假拆迁户冒领还建房,就是骗取国家利益。
武汉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党工委,明知“有大批假拆迁户挖共产党的墙角、骗取拆迁还建房(国有资产)”而不予制止,说明他们连共产党和国家的利益都不愿意维护,对党和国家不忠诚;他们在《东湖高新区举行2024年度区管单位“一把手”述责述廉会议》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说一套做一套、阳奉阴违如林彪。
恳请中央巡视组依法查处“管委会党工委拒不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放任假拆迁户分房”,依据《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百零九条,告知我受理情况、向我反馈处理结果。
根据(2019)最高法行申9544号,这些假拆迁户无法提供本人名下的《土地使用证》《私人建房许可证》,不能领取还建房。
关于“武汉东湖高新区倒卖户口、虚构拆迁户、诈骗还建房、泛滥成灾”的举报,区纪工委已查证属实,并将线索移送区公安分局了。
多份判决(2018)鄂0192民初311号之一、(2018)鄂0192民初428号、(2018)鄂0192民初430号之一、(2017)鄂0192民初4716号、(2018)鄂0192民初424号、(2018)鄂0192民初2222号、(2018)鄂0192民初4715号、(2019)鄂01民终6426号、(2016)鄂0192刑初328号,也认为这是骗取国家拆迁利益,涉嫌犯罪,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2025年2月12日,群众到公安部举报“武汉东湖高新区倒卖户口、虚构拆迁户、诈骗还建房、泛滥成灾”,公安部人民来访接待室出具《转送去向告知单》责令武汉东湖高新区公安分局【甄别处理】。
2025年3月18日,关东街道办事处【在区公安分局没有甄别假拆迁户的情况下】突击分房,被紧急叫停,说明相关部门也意识到突击分房不合法。然而在权衡利弊10多天后,武汉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党工委还是以集体决策名义,指使关东街道办事处,赶在中央巡视组来湖北前,于2025年3月31日突击分房,导致大量还建房被假拆迁户成功冒领。
还建房是用国家财政资金建设的,假拆迁户冒领还建房,就是骗取国家利益。
武汉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党工委,明知“有大批假拆迁户挖共产党的墙角、骗取拆迁还建房(国有资产)”而不予制止,说明他们连共产党和国家的利益都不愿意维护,对党和国家不忠诚;他们在《东湖高新区举行2024年度区管单位“一把手”述责述廉会议》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说一套做一套、阳奉阴违如林彪。
恳请中央巡视组依法查处“管委会党工委拒不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放任假拆迁户分房”,依据《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百零九条,告知我受理情况、向我反馈处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