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3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北省反馈了督察意见。东湖高新区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主动认领,迅速开展整改工作,根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序号21市序号6)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的问题
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群众信访投诉重视不够,办理不及时,导致问题长期存在。
二、整改目标
通过整改,树立全面办信的理念,形成“领导包案、全员办案、执法查案、信访督案”的工作格局,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促进信访工作责任压得更实,信访事项办理更加规范,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质效更高,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整改情况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东湖高新区共收到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件130件,占武汉市信访件比例约15%。目前已办结72件,未办结58件,总体办结率55.38%。未办结的信访件主要集中在占用绿地、违法建筑等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管委会主要领导亲自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管委会分管领导多次调度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聚焦中央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明确整改要求、责任分工、整改时限,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严肃问题整改。
二是强化信访办理,完善工作格局。定期对信访问题开展清理排查工作,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协调配合;不定期对信访件整改办理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督办通知,形成“领导包案、全员办案、执法查案、信访督案”的工作格局,促进信访问题办理更加规范,及时高效解决信访问题。实行信访件销号交账制度,确保整改见底见效。
三是持续正面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长江日报、武汉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平台进行正面宣传,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整改工作的成效。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联系电话:67886233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28日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序号21市序号6)整改情况的公示


